安防中心员工普法教育讲座

 

主讲人:莎娜

 

  根据锡市安防中心年轻人占绝大多数和在安防服务中经常遇到“受气”的情况,容易引起摩擦这一特点,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查找有关资料资料,现在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打架要付出的代价,以便我们掌握好相关法律条文,做到任何时候都不能冲动,以避免事后不该付出的代价。

  一、有关法律条文规定

  治安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或者六十周岁以上老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轻伤和轻微伤以及重伤的区别!

  那么轻伤和轻微伤以及重伤是怎么鉴定和区分的呢?

  我国现有的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有《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三个标准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损伤鉴定标准体系。

  轻微伤指的是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1、轻伤和轻微伤同源于人身权受到伤害,虽只有一字之别,但二者因伤害的程度不同,变成了后果及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轻伤对受害者伤害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比轻微伤重。轻伤主要受《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调整,而轻微伤主要受《民法》及《民事诉讼法》调整。

  2、因为调整二者的法律不同,所以轻微伤只涉及民事损害赔偿,而轻伤的解决范围较复杂,允许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3、轻伤必须经法医部门鉴定后才能认定,轻微伤不一定要经法医部门鉴定,凭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即可认定。有时法医鉴定上写轻微伤偏重或轻伤偏重。其实轻微伤偏重实质上还是轻微伤,轻伤偏重实质还是轻伤。二者虽然多了偏重两字,但性质上根本上没有改变,轻伤偏重在量刑时可适当考虑。

  另外提一下:

  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中第十二条规定:口腔损伤中规定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为轻伤。《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中第十五条规定:牙齿脱落或者折断共七个以上为下颌骨和颞颌关节毁损属于重伤。

  三、案例

  据网友爆料,“一位高龄产妇不想自己生,但没有剖指征,家属就把医生打了。”经警方调查取证认定,案件事实如下:产妇孙某在北大医院妇产科待产,因已超预产期,就能否剖腹产问题,丈夫郑某宇在诊室外走廊处拦住当日值班的妇产科医生要求解决,医生在解释过程中,郑某宇情绪激动,突然挥拳击打医生,医生被迫还击,被现场其他人员劝开。随后,郑某宇的妻子孙某和女儿郑某蕊闻讯赶来,郑某宇和郑某蕊再次对医生进行殴打,因考虑孕妇人身安全,医生始终保持克制,未予还手,后被现场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家属拉开。

  警方认为,郑某宇、郑某蕊父女二人,妨碍值班医生正常工作,并对医生进行殴打的行为,既侵犯了医生的人身权利,也影响了正常医疗秩序。对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对郑某宇依法刑事拘留,考虑到郑某蕊系在校大学生,且对自身行为真诚悔过,并得到了医生的谅解,对其采取取保候审。

  这个案例与去年冬季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几乎相似,即:2018年12月14日夜间22点许,锡盟蒙医医院住院部发生一起打架斗殴事件,被指挥中心值机人员及时发现,立刻命令巡逻队员前去制止。接到命令的巡逻班长郭小宝仅用20多秒的时间跑步赶到事发现场,只身一人进入电梯进行阻拦处置。然而闹事者们不仅不听劝阻,反而把矛头转向他,向郭小宝大打出手。而郭小宝面对此时此举保持冷静、克制的态度,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尽最大努力阻止事态扩大。闹事者们狠心的至郭小宝头部、脸部多处受伤,关键时刻班长满都麦带领巡逻队员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平息了这场斗殴事件。首先,我要说的是郭小宝,在这种情况下忍辱负重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值得大家学习,他这种不冲动的行为正是我们所提倡的。那么再说说闹事者,他们在医院这个特殊环境里大吵大闹,不听劝阻,反而大打出手,必然要付出代价:警方通过全面调查取证,对当事人作出治安处罚决定: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1500元,承担被打伤者的医疗费用。

  这两个案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冲动,打架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们要很好的学习有关法律条款,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从小事做起,学会克制和忍让。特别是在我们安防服务工作中会经常的遇到一些“受气”的事儿,如郭小宝制止打架事件,反而被闹事者打伤;我们在维护正常的秩序中,也有人不服从管理,打骂、羞辱的现象也时而发生。针对这一类不文明现象,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今天要讲的就是回答这个问题: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冷静、克制的态度,《锡林安防》刊登过一篇题为《受点委屈算个啥》的署名文章,这篇文章写的很好,其提法、观点、论点、结果等都说的合情合理,我很赞成,也希望大家重读一下这篇文章,或许有不同程度的收获。在这里,我再次提醒大家:我们遇到任何问题千万不可以冲动,一旦冲动,必然要付出代价,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因此,大家要很好的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养成一种高素质的思想品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不至于超出法律规定之外,不会为自己的冲动和过失受到惩罚而后悔。这是我们锡市安防中心工作需要,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提供优质服务要求必须做到的事情。

  祝各位员工人人遵纪守法,成为知法守纪的安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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